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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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民国时期的无线电统归国民政府“交通部”管理,尽管当时业余无线电活动参加人数不少,宣传社会的动静也挺大,尤其是抗战胜利后业余无线电活动鼎盛时期,业余电台最多时已发展到400多部,但国民政府的“交通部”不仅一直没有真正承认过业余电台和对爱好者们的活动给予支持,反而还常有爱好者被“请去”询问甚至坐牢的事情发生。

有关业余电台的事宜,包括核发电台执照、指配呼号等等,一些本来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事情,也一直由“业余无线电人员战时服务团”和“中国业余无线电协会”(CARL)自我管理。这两个都是民众团体,实际上就是一回事,只不过前者为后者的前身而已。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这是BA4CA黄耀曾前辈在抗日战争期间和抗战胜利后的两张业余电台执照,核发者是“业余无线电人员战时服务团”和“中国业余无线电协会”两个民众组织,而不是交通部

战时服务团和CARL的领导层将天南地北的爱好者们打理的井井有条,抗战期间,战时服务团在章程及其所定的业余电台管理条例中,对爱好者的活动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范,抗战胜利后,随着业余无线电活动迅速发展,CRAL更订有《中国业余无线电台设置暂行规则》共50条,规则里包含了爱好者自律、业余频段监察、维权,业余电台设置手续、条件等等,内容细致周到,且第一条就明确申明:“本暂行规则俟(编者注:等待)交通部颁布业余无线电台管理规则后即予废止所有全国业余电台由交通部管理之”。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

CARL《中国业余无线电台设置暂行规则》部分章节

遗憾的是,爱好者们最终也没有等到交通部来管理的那一天。倒是1948年4月5日国民政府交通部公布了一个《广播无线电收音机登记规则》,据各地老业余家回忆,当年电信管理部门都先后到他们家中登记器材并勒令封存电台,中国业余天空就此静寂了。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

1949年交通部第三区电信管理局根据《广播无线电收音机登记规则》为某企业出具的收音机登记证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鉴于当时的形势,对无线电实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对无线电器材和电台进行管制。上海1949年5月27日解放,6月1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随即发布了电信法令《上海市无线电台登记及管制暂行条例》。在第一条“登记范围”之丁款中规定“船舶、航空及业余无线电台”属于登记范围内;“在登记后管制办法”的条款中也指出“丁:军管时期内,一切业余实验性质电台,一律禁用”,文件强调凡违反者,以军管法令论处。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49年上海市军管会发布的电信法令

1951年8月,为防止与限制敌特、盗匪及其他不法分子的阴谋活动,保护合法营业的正当经营,以巩固社会治安,国家公布了《无线电器材管理暂行规定》,对无线电设备和器材进行严格管制,全国均按此规定执行。1955年4月公安部发布《无线电器材管理条例》替代了原来的《无线电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条例第一条即开宗明义:“为加强无线电器材的管理,防止反革命利用此类器材进行破坏,以巩固国家安全,保卫经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即为受管制的无线电器材范围,按照规定,所有无线电发射机、收报机、收报收音两用机,带有高频振荡的电疗器、电热器、软化水器、测频、测向等设备以及包括电影放映机的扩音部分在内的所有音频扩大器等等都在管制之列,除此之外对很多元器件也实施了管制,如:全部发射管、输出功率在2W以上或功率虽小于2W但发射能力较强的收讯管以及耐压1500V以上的各类固定电容;片距1cm以上的可变电容、电键、发射机专用晶体等等,都在管制之列。如何才能设置、使用或购买这些受管制的器材设备,第四条作了明确规定:“整架的无线电发射机、收报机、收发话报机、收报收音两用的持有和使用,只限于国家电信、广播机构;按照‘保守国家机密条例’经批准设置的电台;和机关、团体、企业、专科以上学校确因业务需要,经按级报请省(市)级以上人民委员会批准,并经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单纯装置的收报设备;此外,任何单位、个人一律严禁持有、使用。”也就是说凡要设置、使用或购买受管制的设备、元器件,都要有省或省以上政府机构批准,在这样严格管制和“谈台色变”的情况下,业余无线电活动也就难觅踪迹了。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5年4月公安部发布的《无线电器材管理条例》

业余无线电活动在新中国的开展,得益于1950年代向苏联老大哥学习。1950年底至1951年初,中国青年访苏代表团,在苏联参观学习了苏联“支援陆、海、空军志愿协会”,回国汇报后,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刘少奇,于1951年1月18日,给中国人民解放军肖华、刘亚楼两位将军写了一封信,大意是,在苏联曾经有过全国性航空化学协会,作为一般的民间组织,训练航空员、坦克手及其他军事技术人员,斯大林说过,这种工余时学过航空的,在航空学校训练时,可减少学习时间几个月。请你们研究一下苏联的经验,考虑在中国是否可建立类似航空化学协会的组织,在工厂、学校、机关中普遍成立一种学习组织,以便训练大量的航空员及其他人员,如果可行,请你们即和总工会、青年团、妇联会等团体负责人商量一下,并拟定初步可行的计划,报送中央考虑,经中央批准后发布实行。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0年代苏联宣传画。俄文译意为“苏联的男女青年们!来参加支援陆海空军志愿协会的无线电俱乐部和无线电小组,顽强地学习无线电技术吧!”

2月11日肖华同志将少奇来信转给团中央领导,请他们召开会议,研究执行办法,同时刘亚楼同志根据有各军区空军司令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国较大城市的工厂、学校、青年团组织里,先组织一批类似苏联的航空化学协会,吸收青年们参加各种特种兵知识的学习并摸索经验是可行的。于是在3月12日向刘少奇提交了报告,刘少奇批示同意照此办理。

1951年7月经总政治部、团中央、军队等各有关单位共同讨论、研究,提出了《在现阶段开展军事教育的几个初步意见》,由团中央军体部向总政治部报送,其中建议建立俱乐部:“开展汽车、摩托车、无线电、飞机模型、舰船模型、飞行等短期训练”,成立运动小组,“举办上述及其它有关军事的运动项目的竞赛,……以提倡这些活动。”“举办军事体育有关的讲座、展览、电影晚会……”等等。

按中央领导的指示, 1952年6月24日我国在北京成立了类似苏联“支援陆海空军志愿协会”的组织——“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国防体育俱乐部”),地点在天坛公园内。业余无线电活动归属俱乐部的陆军训练处的电讯组指导实施。电讯组根据“重点试办,吸取经验,学习业务,培养干部;准备物质条件,稳步前进,以达到重点开展”的总方针,确定先在北京、西安进行试点,在群众中开展无线电工程和报务活动并适时建立无线电俱乐部,以取得经验。

1952年下半年,在北京先后开办了三期无线电短训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试点班的30名学员可算是最早参加在“俱乐部”组织下的业余无线电活动的爱好者,据亲身经历了那段岁月的老业余家C7RA/BA1RA/朱学超前辈回忆,也印证了这段历史,他老人家生前曾向笔者说过,“解放初期,人们对业余无线电活动普遍不太了解,对业余无线电活动有诸多误解,往往将电台以及收发报和‘间谍、特务’联系到一起,很多老业余家还为此受到过怀疑和不公正的对待,群众性的业余无线电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这种情况到1952年终于出现了转机。经刘少奇同志倡导,在各军兵种支持下,由团中央具体负责组建了‘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在青少年中开展射击、舢板、跳伞、航模和无线电等各个项目的军事体育运动。俱乐部设在天坛内,曾经组织了多次无线电工程制作和航模培训班。为大中学校培养了一批活动骨干。我有幸受聘担任了两期无线电班的教员”。他还向笔者提供1951、1952年间他所辅导的艺文中学无线电兴趣小组,在“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院内的合影,他当时是艺文中学化学老师,无线电纯粹是他的业余爱好。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1、1952年间北京艺文中学课余无线电小组在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院内合影(站立者前右二为朱学超)

1953年,北京不仅组织了有16所大、中学校52位学生参加的“无线电爱好者夏令营”,同时又在北京十几所中学里开展无线电活动,1954年又在北京人民印刷厂青年工人中开展无线电工程制作活动,为了适应活动不断发展的需要,1956年7月,“北京市业余无线电俱乐部”正式成立。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0年代《体育报》上刊登的北京青少年参加野外无线电通信活动的照片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7年北京市无线电俱乐部举办的《北京市大、中学生业余无线电报务比赛》场景

西安市的业余无线电活动试点,略晚于北京。据有关文字记载:“1956年7月16日至8月18日,西安市举办了无线电辅导员训练班,学员有90多名,都是各校的优秀学生。他们回校以后,就成了校内无线电活动的小教员和组织者。据统计,1956年全年西安全市有36个学校共1000多人参加了无线电活动。”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7年陕西女中无线电小组的活动照片,左一为辅导员刘龙弟同志,她后来成为国家体委分管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干部。

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发展拾零1957年西安市体委在西北国棉三厂试办工厂无线电训练班,女工们正在练习发报

195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成立“中国人民国防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国防体协)。国防体协主任由国防部副部长李达上将担任,他在讲话中说,“协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任务是“在会员中开展射击、摩托车、无线电、军事航海、船用机电、水上运动、航海模型、飞行、滑翔、跳伞、航空模型、及军犬饲养、防空防毒等群众性活动”,至此,原“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由“国防体协”替代。

业余无线电活动明确由“国防体协”下设的陆上运动部无线电训练处具体负责实施,按照体育系统建制,各个项目的运动队伍是人才库的基础。1955年10月26日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报送中央体委:“为提高各项国防体育技术……培养干部,为推动国防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考虑必须组成各项运动队,培养一批专职运动员。”其中也包括无线电运动队,并配有专门编制。

当时正有一批从全国各地选拔出来的优秀快速收发报选手在解放军通信兵部集训,准备参加1956年11月在捷克举行的“第二届国际快速收发报友谊赛”。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国防体协” 专门派陆上运动部副部长张文华和人事部的干部,到通信兵部把这个集训队连人带器材整个建制全部都调了过来,新中国迎来了第一批业余无线电活动的骨干,这批人中的许多同志后来成为新中国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开拓者和组织领导者。

1957年全国国防体育工作会议对1956年工作的总结中说“在5个城市中开展了无线电运动”、“组织了无线电选拔赛…….;摩托、水上、无线电、空模国际友谊赛”。

1958年10月指导全国业余无线电活动的事业单位“中国人民无线电俱乐部”在北京成立,各地前后陆续建立的无线电俱乐部也达到13个,分布于各大中城市如上海、济南、西安、南昌、武汉、广州……等地。全国参加各项无线电活动的人数逾10万以上,培养了一大批业余无线电活动的骨干。

1958年十二月国家体委发出通知“根据中共中央统一批转的‘关于体育运动十年规划的报告’,现已将中国人民国防体育协会的组织与工作合并到国家体委。”“在国家体委领导下,设置陆上运动司、航海运动司、航空运动司和军事体育器材司……”。按照此文件,无线电项目归陆上运动司无线电处领导。

从此业余无线电活动作为国防体育,在陆上运动司的组织、领导下,全国各地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机构、编制,经费、任务等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实,各地基层领导、教练人员等干部,多数是从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而来,又恰逢全国轰轰烈烈搞建设的大好年代,这些同志意气风发于自己的岗位,以军队的作风,组织训练、竞赛和在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中开展业余无线电活动,不仅普及了一大批爱好者、宣传了社会,更培养了一支业务硬,作风好的骨干队伍,时间不长就在全国连续推出五个项目:无线电快速收发报、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通信多项、无线电测向、无线电工程制作,为全国各地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发展夯实了基础,直到文革业余无线电活动被迫全面停止。

这也是很多人感到不解的为何业余无线电活动归属于体育系统领导和管理的历史渊源。但是这里有个概念必须明确,这里指的只是“业余无线电活动”及其相关事宜,而不是“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有关电台管理的一切事宜,始终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的。

作者:童效勇/BA1AA

编辑:张峥/BG8SF

审核:韩蕊/BH1R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