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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凡人修仙

都市之凡人修仙

作者:轻酌老酒

主角:刘风陆依娜

作者“轻酌老酒”的最新原创作品,都市小说《都市之凡人修仙》,讲述主角刘风陆依娜的爱情故事,作者文笔不俗,人物和剧情设定非常有新意,值得一读!无删减剧情描述:眼前一阵模糊,刘风出现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每一棵都是巨树,比海底树木更加巨大,连远处的几座山峰都没它们高。“突...

都市之凡人修仙

《都市之凡人修仙》小说试读

眼前一阵模糊,刘风出现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每一棵都是巨树,比海底树木更加巨大,连远处的几座山峰都没它们高。

“突然换场景?看来这里只是虚幻的。”刘风忽然有些明白了。

这些树才是真正的高耸入云,半截树身都在云里,一片嫩叶都有以前学校操场那么大,实在太过惊人了。

只是没有看到有鸟类什么的,刘风在树梢向前飞着,前方还有一棵更高的树,一眼就能看到,上面还有一团黑黑的东西,他要去看一看。

直到飞近以后,他才看得清,这黑色的竟然是一个鸟巢,这棵树估计能有几十万米高,树冠遮蔽了整片天空,简直大到无法形容,可能远古神话里的扶桑,建木那些神树才能与之相比。

最大的几根枝桠那里,有一个直径万米的鸟巢,筑巢所用的材料全是整根整根的树木。

刘峰飞上枝头,朝鸟巢里看去,只看到两颗光华流转的鸟蛋,色泽纯黑,表面布满了金色的丝线,阵阵光芒忽明忽暗,似乎是蛋壳在呼吸一样。

“一看就是好东西,如果能把它们做成蛋羹吃到肚子里,说不定能立地成仙,举霞飞升,或者将它们孵化,有两只这样的神鸟,一爪子捏碎米国最大的航母,我都能称霸蓝星了,可惜这只是梦,只是这老鸟去了哪里?难道是觅食去了?”

刘风正在疑问的时候,远方传来了嘹亮的鸟鸣声,他飞出树冠抬头望去,只见一只巨大如同乌云一样的神鸟,从远方飞来,下面的爪子上还带着一只小山一样的怪兽。

巨鸟落到巢中,看着两颗蛋完好无损,这才开始低头进食,一啄之下,那怪兽就被吞掉一大块。

死掉的怪兽长得有点像传说中的剑齿虎,嘴巴里两根长长的獠牙,如同山一般巨大的肉体,却慢慢的消失在巨鸟的嘴里。

吃完之后,巨鸟将仅剩的兽牙扔出了鸟巢,趴在蛋上开始睡觉。

后来的那些日子,场景不停的转换着,他看到了一群山在打架,每一座山峰都有胳膊有腿,互相碰撞扭打,有的还摘下脑袋砸向对方。

当脑袋滚落大地时,砸断不少树木,然后捡起来放在脖子上,继续扭打,真是颇为神奇的体验。

也有些苍劲的藤条,浑身长着鳞片,根须深深的扎在参天古树里,缠绕着它们探入云霄。

见过更多高大的山峰,每一座都被云雾遮掩,飞了很久也看不到峰顶。

有一次,刘风出现在一座山峰面前,心里忽然很想去上面看看,似乎冥冥之中,这座山在等他。

这座巨大到无法形容的山峰,遮挡了前方所有的视野,从左到右全是它的山体,犹如世界的壁垒。

他奋力的向上飞去,冲破无数云层,这里的天空被它们分为很多层数,罡风层、闪电层、天火层。

这座山好像永远也飞不到峰顶一样,只有心里越来越强烈的念头,支持着他继续飞着,终于有一天,刘风发现自己来到了山顶。

这里有着一个广阔的平台,后方有座石屋,门前地上扔着许多杂物,有些像是兵器,不远处还种植着一些果树花草,一口水井挨着园子。

有两个人站在那边,体型比自己大了不少,刘风在这个世界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人类,他知道自己触碰不到他们,只好在一边看着。

一位面目慈善的老者站在崖边,穿着白色的袍子,白发白须随风飞舞,身姿挺拔,刘风看着他,感觉好像比这山峰还要威武。

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站在他身侧,面貌沉稳俊朗,穿着一身兽皮衣服,**的肌肉充满了力量感。

“小石头,我要离开了,这太始山终归不是久留之所,天地崩塌之时,这里亦不能存,你虽非此劫之人,但我却护不得你,你离开吧,顺着朱鸟飞去的方向,去的越远越好。”

老者慈爱的目光注视着青年,非常不舍的说。

“老师,您能不去吗?您已经是这无限混沌里最强的存在,为何还要去参加那种战斗,求那虚无缥缈的天道?”少年顿时有些紧张,抓住老者的衣袖。

“最强?我们只是一群永远不能继续向上攀登的老朽,数万,数十万的元会过去了,我们仍无寸进,无法离开这个空间,因为这里不是一个圆满的世界,它没有完整的规则!”

老人将眼神望向无尽的天宇深处,神光湛湛。

“可是,您明知道此去必将陨落,为何还是要去?”青年抬头看着他。

“因为我要去帮助盘,这是我的宿命,也是所有人的宿命,无谓的抗争只是徒劳,这是天地大势,只有他成功了,这方虚空才会完整,拥有无限的尽头,更高的道路!”老者坚定的说。

“我从出生就一直跟着您,从不会走路,到现在能四处搏杀,不知多少个元会了,我也无处可去,您走了,我就替您守着太始山,哪里也不去!”青年知道自己无法改变老师的决定,紧紧的抱着他的胳膊,想留住最后一点依靠。

“唉,你这痴儿,也罢,我予你留下一线生机。”

老者摸了摸他的头顶,然后扭断了左手的尾指,一道光华闪过,断指化成了一个巴掌大的瓶子,外表温润如白玉,神秘的字体布满瓶身,然后将它递给了青年。

“大劫到来之时,你可以把太始山,还有你自己收入这骨瓶中,能不能避过天地大劫,我也不知道,或许能有一线生机,希望你能看到一个完整的世界。”

说罢,那老者霍然转身,乘风而去,忽忽间失去了影踪!

“老师……老师……”那青年呼啸一声追入了云层里,追了很久,却再也看不到那熟悉的身影,他喊的声嘶力竭,眼泪控制不住的滴落。

那青年呆呆的坐在云头,怀里抱着瓶子,嘴里不清不楚的念着什么,坐了好久好久。

刘风看了些日子,那青年还是毫无动静,不知是不是经历了太大的悲伤,脑袋有些痴傻?

他想去山的其他方向看看,希望能发现点其他的什么,来判断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梦境不可能这么长时间的?

黄粱一梦的故事里,睡一觉就过去了六十年,自己在这片天地里,不知过去多久了?

他分别去了太始山另外几个方向,除了发现更多的怪兽,无法形容的宝物,其他就再也没有发现了。

那一天,忽然间天地开始震荡,云层剧烈翻滚,接着山石崩裂,海水倒卷,天地间弥漫着重重的杀机。

“大劫来了?”刘风心有所感,于是快速向太始山飞去,一路上很多妖兽惊慌逃窜,惨叫嘶嚎。

甚至有的树木都能用树根走路,跟着兽潮逃窜,无边的海洋里,很多海兽疯狂朝远方游去,天空也被鸟群完全覆盖。

太始山的山体也在剧烈晃动,无数的石块崩落下来,那个青年依旧坐在山顶,手里拿着那个骨瓶。

“老师,我一定帮您保住这里,您忘了,我是太始山的元灵,是它的灵魄,只要我与骨瓶融合,必能护住它。”

“玄角,虽然不知道你的族群在哪里,但肯定也在太始山周围,希望你们能活下来吧。”

说完,那青年浑身冒出光华,变作了一块青石,只见上面布满孔窍,道道神光在内部闪耀着。

石头慢慢软化成了青色的液体,飞向空中,然后包裹住漂浮的骨瓶,全部渗透了进去,无形的震荡扫过,附近的尘土和残留下的小石块被吹飞无踪。

那瓶子飞向空中,瓶口朝下,整片天地开始更加剧烈的晃动,大地和森林如同被无形的巨手挖出一块,托着底部飞向空中。

山峰与森林逐渐缩小,如同一个精致的沙盘模型,飞进了瓶子里。

瓶身出现一些线条,像是山峰的纹路与山下的树木,随后瓶子如同失去了力量一般,落入了下方巨大无比的坑洞里。

放眼望去,整片大地都是一个漆黑的巨坑,大到根本看不到边际。

这里什么都没留下,那个瓶子明显是个超级宝物,那符文,那宝光,比自己那个缺口的小瓶强出不知多少亿倍!

可惜自己还是不能触碰,也接不住,刘风心痛了好一会儿才飞走了,越过巨坑以后,他又看到了逃窜的兽群。

“也许那里,有着令它们恐惧的东西,我得去看看。”

面对着兽群身后的方向,刘风快速的飞行着,直到面前的空气变的粘稠,他越飞越慢。

隐约看到远方有一些黑影的轮廓,那是比山峰还巨大的人影,似乎还在打斗,于是刘风更努力向着那里飞,想要看的清楚一些。

“咔嚓”一道亮光从远处劈来,这个世界从未见过这么耀眼的光芒,天地都在这一刻静止了,刘风的思维也静止了,头颅似乎也被劈开了。

虚空慢慢裂开,蔓延至无穷无尽的远方,巨大的吸力产生,刘风转瞬间消失了。

小说《都市之凡人修仙》 第13章 仙山曰太始 试读结束。

《都市之凡人修仙》网友点评

别低头,皇冠会掉:这本小说只能给99分,少一分是怕作者轻酌老酒骄傲,看着相当过瘾,能快点更新就好了,想继续看

不乱于心:这本书到底怎样我不清楚,但现在它是我为数不多能够看下去的书(而且还觉得很不错)。我现在口味已经比较叼了,是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我还没找出什么毒点。毕竟我有时一本书只要有一个毒点,我就会弃书。